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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的积极退赃原则

来源:优察财经网

受贿罪积极退赃的量刑规定: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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