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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国家公务人员招摇撞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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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国家公务人员招摇撞骗罪的量刑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根据刑法第279条的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应当立案。

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原则上就应当以犯罪论处,应当立案侦查。

一、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

人民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

人民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根据上述规定,人民审理一审案件常见的审限应当在三至六个月。

正因为冒充了国家公务人员,所以才要按照招摇撞骗罪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其实现在大多数国家公务人员的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的都已经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如果普通民众要求审查公务人员的工作证件,这些工作人员根本没有资格趾高气昂的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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